近日,湖北武汉的杨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平台反映称,她2019年通过某短视频平台推荐了解到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和对方联系了一个8800元的眼部美容项目,但到医院后,经过项目叠加,她被告知整个美容项目需要约60000元。
杨女士称,当时美容机构介绍了某网络贷款平台,让她签署隐瞒其在校大学生身份的保证书,并办理4万元的分期贷款,PG电子下载之后进行了美容项目手术。
术后半年,杨女士认为恢复效果较差,院方称是因“饮食、体质”等原因造成。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处理无果,杨女士便把此次经历发布在网络上。她没有想到,自己在之后会因此被美容医院告上法院。
2021年7月15日,杨女士收到了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传票,其中显示,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以侵犯名誉权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不实言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杨女士介绍,2019年3月份左右,她通过短视频平台了解到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之后开始和客服聊天。
5月下旬,杨女士第一次去了这家医院,到达之后工作人员要求她填写信息单。当天,杨女士了解相关美容项目情况后,交付1000元定金后离开。
杨女士说,2019年8月,她改变主意,不愿进行美容手术,于是线上联系客服人员,希望医院退还1000元定金,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公司规定无法线上退款,需要到医院线下办理。到达医院后,工作人员又反复劝说她进行手术,纠结之下杨女士选择继续考虑。
2019年11月20日,杨女士在客服人员的劝说下再次来到医院,准备眼部美容手术。她说,自己当时只想做眼睛项目,但是接待人员、咨询师等三人一直在推销面吸美容项目,她最终答应了。
杨女士称,自己准备了20000元预算,因为线上初步咨询的时候客服人员称眼睛项目仅需8800元。结果去了以后院方解释说,眼角、双眼皮、外眼角分别都是8800元的项目,眼部美容项目加起来一共需要39800元。除此之外又增加了面吸项目,所以最后所有项目加起来总共60000元。
“当时我还是大三的学生,钱不够。但是美容医院工作人员推荐说,让我隐瞒学生身份贷款。”杨女士说,最终通过贷款,她完成了手术。手术结束第二天,院方又向杨女士索要在医院留宿一天300元的床位费。杨女士说,这和之前院方宣传的完全不一样,“广告称报销车票也没有报销,也没有退给我1000的定金”。
回家休养拆线后,杨女士发现手术效果并不理想,询问工作人员时,对方称是“恢复期”的正常情况。据杨女士介绍,她度过恢复期后效果仍不理想,再次询问时,工作人员便以体质不好、饮食问题等理由把责任推给了杨女士。
杨女士说,事发后,她在网上找到此前推荐该美容院的博主,沟通中,对方称自己实际上对于医院的情况也并不了解。这一情况让杨女士感到疑惑,她说,自己是看了这些网红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的推荐才联系了这家美容医院,没想到这些博主也对医院知之甚少。
经过进一步搜索,杨女士在网上发现了一些相同经历的消费者。2020年6月28日,杨女士在网上发帖介绍了自己的经历,其中包括她未恢复的眼睛和其他受害者贴文截图等图片。杨女士在网帖中介绍涉事美容医院的情况称,该院几年前就曾因为“网红”宣传而产生了一批受害者,被电视台曝光过,也受到了南京市卫健委的处罚,“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该院还有总金额达29万元三起行政处罚,包括两起医疗纠纷和一起虚假宣传”。
很快,美容医院微信联系杨女士要求删帖,并要求前往医院沟通协商,但杨女士拒绝了,“我看到了别人协商的结果,医院态度很差,并且不会退手术费,我是在无奈之下才在网上发起维权”。
2021年7月15日,杨女士收到了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传票,其中显示,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起诉称,杨女士网上发布的内容不符实,侵犯其名誉权。
杨女士提供的起诉状显示,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诉称,2020年6月以来,杨女士多次在网上利用私人账号通过发笔记、发视频、配图等方式对该院进行蓄意抹黑和诋毁,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肆意将原告定性成“毁容医院”、“黑医院”,对原告进行了蓄意抹黑和诋毁,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
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在起诉状中称,杨女士在医美服务合同的履行并无瑕疵,杨女士以散布虚假信息的方式胁迫原告退还全部医美服务款项,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认为,杨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杨女士删除其发布的不实信息,并以书面方式进行实名公开道歉。
7月22日至23日,澎湃新闻就相关问题多次致电南京河西meya美容医院,客服部一名工作人员称其拒绝回应任何问题,表示将上报领导。
杨女士说,目前关于美容医院的网帖她尚未删除,她并不认为自己的言论不实,正在积极准备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