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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下载案说3·15 叶某与某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5-03-18 05:19:08 [返回列表]

  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良好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征集筛选了一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消费者知情权、知假买假、预付式消费等,希望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明确行为规则,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依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PG电子官网推动消费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预付式消费因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或不便按照约定接受服务的,应当退还下剩预付款——叶某与某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1年10月6日,叶某在某美发店处消费并充值5000元办理了会员卡。2023年3月4日,该店经营者周某告知叶某,原店面关闭,叶某可持会员卡至与其有合作关系的另一公寓店面进行消费。叶某在与另一店面沟通消费事宜时,被该店面经营者郝某告知,其办理会员卡的时间、店面不在其与周某的业务合作范围,无法在该店面消费,但可以协助叶某查询会员卡余额,经查询,叶某会员卡尚有余额2765元。叶某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剩余未使用的预付款。

  审理法院认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其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中,叶某在某美发店处支付价款办理会员卡并接受服务,双方形成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因有关店面停止经营,导致叶某无法按照原约定接受相关服务,亦不便于通过在其他店面消费方式继续接受相关服务,故判决支持某美发店返还叶某剩余预付款。

  如今,预付式消费被广泛应用于美发、健身、餐饮、教育等领域。消费者往往被经营者对预付式消费所包含的诸多“优惠”“福利”所吸引,加之对预付式消费便捷性的青睐,对经营者及其所处商业综合体的信任,通过办理会员卡、充值消费等形式与经营者成立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但是,由于经营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经营者不能按照原约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因经营者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按照约定接受或者不便继续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主张经营者退还下剩预付款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返还。本案裁判有力维护了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PG电子官网也有利于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PG电子官网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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